抗战之战地记者第414章 商谈细节
在他两看来大公报重庆刊是范文林的产业虽然范文林找了他两投资但是这毕竟是一桩生意生意人怎么可能会亏待自己呢? 可是看完这股份分红之后他们才发现原来生意人还真的有亏待自己成全他人的人。
但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范文林之所以会这么写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没有出钱…… 大公报重庆刊的股权配比范文林只占了很少的一个部分大头全是封时修和陈泰安的! 范文林所要的不过是一个名头和行事的权力罢了。
在文件的最后第二十二条讲“未尽事宜”第二十三条讲章程修改。
何谓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依规制定的公司名称、场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股份制公司章程是公司中最重要的治理规则也是公司有效运行的基础。
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公司章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
到这里整份文件的条例全部完毕。
“二位看完这份文件感觉如何?” 范文林将手中的黑色钢笔慢慢的推到两人的中间淡然的说道。
在他拿出这份文件之前他就有信心能够直接征服两人。
果然看到范文林递过来的笔封时修率先拿在了手上一句话都没有说直接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陈泰安看到封时修已经签了字等他放下笔后赶忙拿了起来生怕自己晚了一点就错过了这份天大的机会了。
如果说在看到这份文件之前他们对于投资大公报重庆刊还有些迟疑和犹豫那么现在他们就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范社长这份文件可以通过《公司法》吧!” 将自己的名字也签在文件上之后陈泰安有些不放心的问道这个时候他连对范文林的称呼都改变了由范记者变为了范社长。
“当然!等报社准备事项都差不多了的时候就会登记注册的!”范文林肯定的点了点头。
《公司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在1929年颁布的一部法律它是在北洋政府《公司条例》的基础上参考德法等西方国家《公司法》制定的。
从此之后各地公司注册须依法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两位我再说一下虽然你们是大公报重庆刊的最大股东但是我希望两位能够明白大公报重庆刊目前最大的目标是宣扬抗战而不是赚钱这一点是原则性问题希望两位能够谨记!” 范文林将手放在桌子上看着两人严肃的说道。
他必须在大公报开始运转之前将这一点给说明要是等大公报开业之后这两人一心只想着赚钱那可与范文林的初心背离了。
提前说明这一点也是为了防止在大公报的运营过程中两人为了挣钱而让大公报报道一些不好的消息。
毕竟这个时代很多私人报纸已经沦为了那些资本家和政治家的手中剑成为了他们操控舆论的武器。
而范文林就是要杜绝这种可能的存在! “当然现在还是以抗战为主!”封时修立马点头说道。
作为渝州银行的行长他的银行也不是一个私人企业在抗战的进程中他也是出了不少力的。
所以对于抗战重要性的认知他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对对以抗战为主我们投资大公报主要还是看中了范社长的志向和能力至于赚不赚钱不重要!”陈泰安也连忙附和着说道。
“那就好多谢二位的体谅了!”范文林笑了一下对两人拱了拱手说道。
虽然两人说的好听但是范文林可没忘记当初第一次跟他们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两可有没有这么大气和正义。
但是对范文林来说这两位心里怎么想的都不重要他只需要得到了两人的承诺就行了。
至于在后面的运行过程中到底要怎么样实施那是范文林的事情! “哎对了范记者你大公报的记者准备从哪里找呢?要不我介绍几个其他报社的朋友给你认识一下?”陈泰安突然说道。
未来的大公报的一半都算是陈泰安的了虽然他口头上说着不为了赚钱但是自己的企业他还是想要搞好一点的毕竟报社这种企业和普通的商业企业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说不定什么时候能派上大用场呢。
所以现在他可谓是为大公报尽心尽力了报社的地址都还没实际登记呢就开始操心报社的工作人员问题了。
“哎陈兄你这直接挖别家的人不好吧!”封时修伸手搭在了陈泰安的胳膊上说道。
“我这怎么能是挖呢我这是给他们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而已再说了有范社长坐镇的大公报不比那些报社更好吗?” 陈泰安将封时修的手抖开对着范文林扬了扬脑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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