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太祖实录第30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八上
吴元年(4064年)十二月 癸卯(初一):日食。
太祖驾临白虎殿晓谕群臣说:“自古以来忠诚贤能的人士大致有三类:第一类辅佐国家安定邦国勤勉不怠地谋求治理委婉周详地规劝君主行善事。
君主即使没有听从他也必定再三进言。
君主受到感动和启发而听从采纳他的建议那么朝廷就能尊贵安定众多事务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至于选拔任用贤能之人使民间没有被遗漏的人才罢黜奸邪谄媚之人处理得当而使人不敢怨恨这是上等的贤才。
第二类广泛学习古人的言论深知历史上既成的事迹其内心虽然忠诚于辅佐国家但胸中缺乏随机应变的才能肯定古代否定当今拘泥不知变通而且勉强君主去做难以施行的事情。
然而观察他的本心是忠诚耿直的也可以称得上是端正的人、正直的士人了。
即使多次遭到斥责侮辱他的志向也不懈怠这也是忠诚为国效力的人属于中等的贤才。
第三类通晓经史之学虽然没有什么不读的但拘泥于古人的旧例不懂得经世济民的权变心中模糊混乱不能分辨是非常常高谈阔论以为这就是进谏竟然不知道什么事应该先做什么事应该后做什么事可以施行什么事不可以施行。
凡是他谋划的事情自认为很恰当但实际上并不切合实用。
君主如果听从了他就会因此自高自大;君主如果不听他就说君主不能推行他的计划。
他的言论对国家毫无益处只会让君主背上拒绝劝谏的名声。
然而他的内心也没有别的恶意只是不懂得审时度势、通达权变罢了。
这是下等的贤人。
我今天谈论这三类人有见识的人自然能明白。
” 甲辰(初二):律令修订完成太祖命令颁布施行。
当初太祖命令李善长等人详细制定律令。
太祖每次驾临西楼召见各位议律官和儒臣都赐座与他们一起讨论以求达到最恰当的标准。
太祖对起居注熊鼎说:“我刚才审阅群臣所制定的律令有不妥当的地方我仅凭自己的意见就做了决断而众人总是认为是对的很少有坚持己见进行辩论的。
刑法是关系重大的事情啊!如果处理失当人们就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还怎么能将律法垂示后世呢?”熊鼎回答说:“皇上综合群臣的议论以圣明的见解做出决断确实非常恰当。
请等律令修订完成后再与朝廷大臣们详细审阅然后颁布施行。
”太祖认为他说得对。
到这时律令才修订完成太祖与朝廷大臣再次审阅删除繁琐趋于简要、减轻重刑从轻处罚的情况居多。
总共制定《令》一百四十五条其中吏令二十条户令二十四条礼令十七条兵令十一条刑令七十一条工令二条。
《律》则是依据唐代旧律增删而成共计二百八十五条:吏律十八篇户律六十三篇礼律十四篇兵律三十二篇刑律一百五十篇工律八篇。
太祖命令有关部门刊印颁布于朝廷内外。
李善长等人被赏赐物品各有不同。
太祖又晓谕群臣说:“读书是为了穷究事理守法是为了约束自身。
所以官吏被称为奉公守法的循良之吏不在于威严而在于遵守法令、遵循事理罢了。
你们既然读书对于律法也不可不通晓。
大致说来人之所以犯法是因为违背了事理。
君子恪守事理所以不犯法;小人轻视法律所以陷入重刑。
现在你们各有职守应该知道谨慎行事。
” 乙巳(初三):大将军徐达等将从益都出发派遣使者前往乐安招降俞胜。
当时俞胜的兄长俞宝被部下所杀俞胜代其担任平章统领部众。
第二天徐达大军驻扎在长山、北河般阳路总管李圭等率领军民到军门投降。
于是其所属的淄川、新城等县都望风归附。
明军收得军士一千四百一十四人粮食二万一千三百余石。
丁未(初五):太祖派遣使者谕令征虏大将军徐达、副将军常遇春说:“将军统率将士击鼓东进攻下齐、鲁数十座城池即使拿古代名将来比较韩信的功劳和才能也不过如此。
然而在事情的关键和形势变化之际不可不深思熟虑。
如今山东诸将虽然都已归附但未曾派一人到我这里来。
如果留下这些降将让他们分布在原来的地盘上这就是所谓的‘养虎遗患’啊!当初汉光武帝命令冯异平定三辅地区的营堡对于投降的人就将其首领遣送到京城让普通百姓分散回乡务农拆毁他们的营垒不让他们再聚集起来。
古人考虑祸患是很深远的。
将军好好想想吧。
” 大都督府同知张兴祖率军到达东平元朝平章马德弃城逃跑。
张兴祖派遣指挥常守道、千户许秉等追至东阿元朝参政陈璧等率领所属军民五万余人前来投降。
许秉又率水军奔赴安山镇元朝右丞杜天佑、左丞蒋兴率部众投降缴获船只一百五十余艘。
孔子第五十六代孙、袭封衍圣公孔希学听说大军到来率领曲阜县尹孔希章、邹县主簿孟思谅等到军门迎接拜见张兴祖。
张兴祖以礼相待。
于是兖州以东州县皆来归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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