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运诅咒第三十八章 重生
我眼前突然一亮然后跑向门岗室拿出电棍便直接跑出去对门岗大爷毫不客气道:“大爷借我用一下。
” “喂!你一个学生竟然敢拿走东西!”门岗大爷怒气冲冲跑出来喊道。
我掏出钱包里面有几万直接丢给了他这才让大爷停下脚步。
自从魔王出现后钱包就再也没瘦过。
这时候眼看于嘉豪走了过来我继续奔跑他似乎有点不耐烦了已经开始跑起来追赶我。
脑中不断在想到底该怎么办?该怎么办?电棍只不过被他抓住后才能使用虽然不知道对鬼有没有效果但起码有防身武器在手心理还有点安慰作用。
可是现在当务之急的是到底跑哪去?藏也没用反抗也没用我在他眼里无外乎是蝼蚁的存在。
刚刚已经见识到他的力量总感觉他仅需动一个手指就能把我杀死力量恐怖如斯。
想到这里心里无比害怕现在也是非常疲惫但为了活下去我时时刻刻都打起精神。
只感到速度缓慢了许多但却不敢止步只能继续拼命的奔跑。
也不知道于嘉豪离我有多远就在这时我的后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扯住。
我知道是于嘉豪我知道我彻底完蛋了要死定了。
他那恐怖的力量直接抬起了我的身体让我脚底离地半米高我拼命摇晃身体只为甩开他的手却是徒劳无功他那粗壮的手牢牢抓住我的衣角根本无法挣脱。
于是我毫不犹豫掏出电棍向他的脸碰过去。
“嘶” 电棍落在他的脸发出了一阵电流声响也冒出了电流火花让他浑身一颤但却无济于事。
不管我怎么电他竟然都免疫了此时我心慌了起来却不知所措。
他松开拽着我衣角的左手迅速抬起右手拳头砸向我胸膛。
“啊!” 我尖叫一声身体顿时被他的拳头轰飞数米远狼狈摔在地上胸口疼痛难忍。
被砸出内伤让我大口吐血。
我的脸色有些难看却微微抬起了头眼神冷冷的盯着于嘉豪。
于嘉豪面目狰狞嘴角挂着奸笑似乎越来越兴奋了缓缓走过来。
看着他一步步逼近心想:“难道?我真的就这样死去了吗。
” 想罢我苦笑一声想不到这么快我就这样结束了。
于嘉豪走到我面前缓缓抬起了脚我瞳孔微微一缩难道他打算要将我踩死吗? 在他脚掌落下时我迅速翻转身体并且横踢他的脚脖子。
这让他猝不及防身体侧倒在地。
而我内伤又犯再吐一口鲜血。
于嘉豪慢慢站起身并不生气一脸狞笑的看着我说道:“哈哈哈哈!你跑啊你倒是跑啊!我有不死之身。
体力无穷无尽!” 我冷冷的看着他难掩脸色的难看人几天不吃就会饿死体力也有限捅一刀就死。
而鬼却可以不吃不喝体力无限还拥有不死之身这简直是开挂的存在! 这完全打破了大自然的定律为何人间还存在鬼?这个问题很让我不理解。
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去想了因为我即将死在于嘉豪手上。
于嘉豪重重的踹了我身子一脚让我翻滚好几圈浑身极其疼痛。
此时我遍体鳞伤疲惫不堪我想挣扎我想反抗却再也无力去反抗了。
只见他抬起脚对准我的脸并踩了下去。
“啊!” 我尖叫一声他不断的踩在我的脸上我浑身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去挣扎了只感到脸上越来越疼直到脸上开始麻木起来完全感受不到痛觉了。
我意识越来越模糊眼前原本蓝蓝的天空慢慢变成了黑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了。
我的身体身体任于嘉豪拳打脚踢我微微闭上了眼睛准备等待死神的到来。
我发现自己在一片黑暗的世界里奔跑隐隐的好似前面出现了一丝的光亮。
那里有我所留恋的一切。
父母兄弟还有爱人还有曾经对邓茜茜承诺过的誓言。
于嘉豪的出现让我失去了我所爱的一切让我心中那最后的一丝光芒消失。
他的出现毁了我毁了我的所有和我所爱的一切让我的世界变得黑暗。
也许我正在坠入地狱正在坠入地狱的深渊...... 但是这时候有一丝光芒突然闪烁起来就在这一刻那一丝光芒越来越强烈顿时照亮了我的世界! 我猛地睁开了双眼眼睛闪耀着金色的光于嘉豪顿时被吓得倒退了几步。
我速度快到惊人还没站起身一时间就闪到了于嘉豪面前这令他大叫一声再倒退数米。
“你怎么会有这股力量?”于嘉豪看着我的眼睛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你根本不是李黎明!” “妖孽跑出来祸害人间这个地方不属于你!你应该回地狱!”我两眼闪着金光声音冰冷道。
“不!我不想去!”于嘉豪大喊道。
“妖孽去死吧!”我大叫一声。
我眼神杀气弥漫缓缓举起手掌对准于嘉豪的脑袋并且凭空劈了下去仿佛有一把透明的斧子他没来得及惨叫身体顿时变成了两半。
随后于嘉豪那两半的尸体化成了黑色的血水。
后来我猛地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也才发现旁边趴着床的人是邓茜茜。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见我醒来脸上顿时惊喜起来“李黎明你终于醒了!” “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会躺在这里?”我缓缓站起身奇怪问道。
“这还用说嘛?我去找你的时候就发现你在操场地上躺着是晕过去了。
”邓茜茜白了我一眼接着说道:“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好大劲才把你送到医院吗。
” 我看了一眼自己的病号服惊愕说道:“还不会是你给我换的吧?” “要不然呢你觉得还能是谁给你换啊?”邓茜茜撇了撇嘴说道。
我尴尬一笑说道:“你哪来的勇气给我换衣服。
” 喜欢厄运诅咒请大家收藏:()厄运诅咒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文地址厄运诅咒第三十八章 重生来源 http://www.glafly.com





